近日,青岛校区专家公寓T1-T3、T4-T7两项目成功通过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租赁住房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评审,争取到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798万元。
2020年7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为支持地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取部分试点城市给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青岛市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3年试点期内获得2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用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凡符合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中介经纪机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单位均可参与申报。
基建处了解到相关信息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克服竞争激烈、时间紧、申报资料涉及单位多等困难,主动作为,积极与青岛市和即墨区住房保障中心、蓝谷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就奖补政策、申报资格、流程、材料进行了现场详细沟通,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于截止时间前完成了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经自主申报、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相关程序,顺利通过租赁住房奖补评审。
目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798万元,已拨付至我校银行监管账户。本次奖补资金的取得,可极大缓解青岛校区二期项目建设资金紧张问题,也开创了青岛校区收入筹资新局面,为学校发展蓄能增添了力量。